铂锐观点

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上新水平
发布时间:2019-11-29

       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要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,综合运用法律、行政、经济、技术、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,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。

     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发展。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过程中,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健全、到位,是否高效、便捷,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。《意见》提出99条创新举措,聚焦问题,明确目标,完善制度,优化机制,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做出全面部署,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保护水平全面提升,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。

      我们常说,成果不转化就是“无花果”,知识产权不交易就是“不动产”,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,是激励创新、培育增长新动能的强大基础,是经济转型、向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,是扩大开放、融入世界经济的现实需要,必须一以贯之、毫不动摇,以更大力度开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。

       开创新局面,要坚持严标准。完善知识产权保护,是打造创新生态的基础性、关键性工作。在这件事情上,非从严不可,要有“容不得一粒沙子”的态度,才能见效。《意见》提出,要加快在专利、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,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,加大损害赔偿力度、行政处罚力度、刑事打击力度等一系列举措,可谓力度空前。其目的在于保持对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,用更严执法、更高赔偿、更快维权,切实保障知识产权不受侵犯。

      开创新局面,要构建大格局。知识产权保护涉及主体多、领域多、环节多,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。推动保护能力有效提升、保护体系更加完善,需要多管齐下,汇聚全社会合力。《意见》明确,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、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、加强专业技术支撑,意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。大保护,代表共识之大、合力之大和范围之大,是对全社会方方方面资源、力量的充分调动。比如,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、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;鼓励行业协会、商会、律师、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;加强科技研发,通过源头追溯、实时监测、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。

      开创新局面,要啃下硬骨头。这几年,国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越来越高,但侵权易发多发、权利人维权“举证难、周期长、成本高、赔偿低”等现象依然存在。究其原因,和维权机制、环节的冗长不无关系。《意见》强调,要优化协作衔接机制,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。在这方面,要着眼新形势,提出新办法,用改革的思路推动机制创新。如,推动建立省级行政区内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机制,有效打破地方保护;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,提供快速审查、快速确权、快速维权“一站式”纠纷解决方案等。

      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,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。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《意见》要求,进一步明确“严保护”的政策导向,健全“大保护”的工作体系,打通“快保护”的工作链条,形成“同保护”的国际格局,以更大力度、更严举措、更高标准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上新水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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